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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泰园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重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20250401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忻州市
一、招标条件
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泰园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重新(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3263037)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泰园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重新
2.2、招标编号:SZ202504014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67860.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4006.17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房建筑面积:170974.68平方米,公租房建筑面积:1743.12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5765.7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422.6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83854.44平方米。建筑密度17.46%,绿地率:35.07%,容积率:1.989%,包括小区市政、附属、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小区必需的设施等。总停车位(机动车):148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12个,地下停车位1373个。
2.4、项目地点:春潮街以南,七一北路以西,龙翔街以北,宁远路以东。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若服务期三年已满,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根据相关法规和授权)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并入驻之日止。
2.6、服务标准:忻发改发【2020】130号文件住宅服务项目《忻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二级标准的规定执行。
2.7、招标内容: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其他服务事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
3.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缴纳社保金凭证明细(含项目经理);
3.5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所产生败诉的诉讼、仲裁、纠纷情况、无出借资质和挂靠情况(出具承诺书);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法:通过“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sx.5ibid.net)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供应商,请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网址:sx.5ibid.net)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证明材料;(5)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任意一项缴纳社保金凭证明细(含项目经理);(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网页截图;(7)财务审计报告;(8)拟派项目经理的物业经理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9)其他相关资质证件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承诺。
领取文件时无特殊要求需提供上述各种证件、证明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上述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且生成一个完整的PDF或WORD格式文件上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4时 30分;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投标人应使用“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sx.5ibid.net)。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14时3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sx.5ibid.net)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闫亮华;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鼎家
电话:18835096862;18435163456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上发布。
9.2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9.3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云中路商业回迁楼
联系人:闫亮华
联系电话:18835096862
电子邮箱:16257759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绿地外滩中心A座15层
联系人:杨松桦、杜春亮、郝亚强
联系电话:15536860602
电子邮箱:11954533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